春游活动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于组织部份学生分批到乙方场所举行活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选用乙方 元/人一条龙的消费标准、其中每人含自助中餐一餐,娱乐项目为:
第二条 活动时间: 第三条 参加人数:暂按每批 人左右预定,四次合计 人。为了节约资金减少浪费,甲方应在每批活动之前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每批相应参加人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确认下单。
第四条 甲方参加活动人员,凭乙方所券消费,票券实行每人每票消费娱乐,期限时段内为有效,过期作废原则,自助餐中餐消费为上午12:00-13:30。
第五条 本次娱乐活动,甲方承担往返程中活动人员的安全事宜,进入乙方场地后,由乙方承担服务职责,并承担甲方人员的安全事宜。
第六条 费用结算: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通过支票方式向乙方预付¥ (人民币大写: 元正)作为活动费用及定金,待甲方团队四批团队消费结束后当日,乙方开具可计入经营成本的。
第七条 协议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