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领导接待日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严格遵守国家信访工作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信访领导接待日有关工作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公司党政工领导
负责轮值领导接待日,在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 4.2 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2.1 负责信访领导接待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4.2.2 负责维护上访秩序;
4.2.3 负责将上访问题的处理结果回复上访人。 5 管理内容
5.1 领导接待日具体安排
5.1.1 公司领导接待日定为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下午,接待地点为公司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
5.1.2 公司领导接待日由公司党政工领导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制表并提前一天通知当值领导。
5.1.3 当值领导届时应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届时值班,可告知办公室另行安排。
5.2 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及要求
5.2.1 办公室负责维护好群众上访秩序,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5.2.2 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能做出答复的,当场做出明确答复,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需进一步查办落实的,值班领导要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明确批示承办单位或部门,信访部门及时转办并做好督办工作。 5.2.3 办公室负责将上访问题的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上访人。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8 记录
8.1 群众上访登记表 8.2 领导接待日值班表
群 众 上 访 登 记 表
编号: 日期
所属单位 姓名 性别 内容摘要 电话 领导接待日值班表
值班时间 值班领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