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
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穗府办函[2017]2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 【发布日期】2017.02.06 【实施日期】2017.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24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统计局、法制办、地税局:
《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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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6〕13号)和《广东广东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经市同意,建立广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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