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指引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 二、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五、工程价款及工程量
本合同价款采用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铝合金门窗按平方计算,乙方提供
xx品牌xx型号铝合金窗,单价为 元/㎡,活动扇820元/扇(含开启扇所需五金件)。
六、工程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次性付清余款。 七、材料供应
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资信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八、其它:
(1)本工程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本工程招标施工工期一律采用日历天数。
(3)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该项目
安全责任协商一致:由乙方负责全过程管理,并对施工施工现场安全以及工人安全负全责。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合同价款包含所有的安装、搬运、税金及其他保障项目顺利交付运行的所有费用。
(5)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竞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