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租赁协议
甲方:兴山县兴发汽运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全面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员工的饮食要求,甲方同意由乙方承租公司职工食堂,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租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租优惠条件:鉴于职工食堂的特殊性质,甲方免受租金及水电费,将减免费用作为补贴给予食堂承租人,作为公司对职工食堂的补贴,意在降低食堂运营成本,促进乙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责任担保金:乙方需向校方交纳饮食卫生安全责任担保金 万元。若发生饮食卫生安全事故,视情况作相应的扣除或追缴。
四、乙方的权利: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守法经营。 2、乙方自主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自主确定。 3、乙方须对职工进行科学管理,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当职工有严重违纪且教育无效时,乙方有权辞退该职工。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现有资产超范围经营。
2、在承包期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及
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法律法规及卫生局制定的标准。
5、保证每饭菜数量、质量、品种多样化。以适应不同口味职工就餐。严禁购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可能对职工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6、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食堂内水、电、气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的权利:
1、检查、督促乙方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条例,有权批评、制止,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责任。
2、甲方有权对食堂进行随机抽查,在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乙方规范经营,甲方有权监督,并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乙方在承包期内,要确保用膳卫生安全,保证服务质量,如发现出售变质、变味或在饭菜中有异物,在保留食物实样的前提下封样处理。一经核实,作必要的处理。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若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甲方代表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并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的执行。
七、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厨房设施设备。(附清单)。
2、组织专门人员对乙方承租食堂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食堂食品的进货、质量价格等的检查工作以及协助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八、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对职工食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并确定饭菜价格和数量(后附饭菜价格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兴山县兴发汽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