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外墙花岗岩干挂责任承包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松阳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的 外墙花岗岩干挂 工程顺利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遵照平等、互惠互利、自愿基础上,便于今后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控制,承包单价、承包内容、支付结算方法,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
工程地点:XXXXX
二、承包范围
1、本工程的 XXXXXXXX
2、落手清工作每天及时做好,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乙方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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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清理,额外产生点工,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
三、承包方式
1、包清工。(含零时停电、水、间隔用工,短时间停工待料误工费等)。
2、同意乙方服从甲方合理安排。甲方提供物料提升机供乙方使用。
3、花岗岩网墙干挂施工中所用的工具、操作机械、人工等由乙方自备。本是乙方应自备但从甲方领取的物品结算时按实扣回,杜绝浪费。三级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用灯具自带,按松阳县安监站要求确定用电设备。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为创省级“钱江杯”,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严格按创杯的现行验收标准施工。 2、花岗岩网墙干挂分项实测实量合格率90%以上,每次监理、业主及有关部门来检查及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
3、乙方应严格按项目部技术交底,单项组织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具体奖罚按项目部管理编号5#质量管理细则办理,若实测实量质量达不到要求,则由乙方返工至合格为止。
五、安全文明施工
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按项目部管理编号1#管理细则办理
六、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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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期三个月,从材料到位开始计算工期,共计90天。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天。
七、承包单价
1、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面计算建筑面积。
2、承包单价:
3、上述单价为本工程一次性包死承包单价,并已含人工费上涨等因素,承包单价不作调整,不计其它任何费用(含临时停电、水、间隔用工,短时间停工待料误工费等)。
八、结算、付款方式
1、乙方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完成工作量,经分管施工员核实,按核定工作量×单价=金额,不得超出范围,逾期不上报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量经预算核定后,报财务结算。每月预付款为当月完成工程款的70%,工程全部完成后付乙方已完成总工程款的15%,余款到工程竣工后壹月内付清。
2、乙方班组承包人在8日前按工程款的70%造好工资册,与分管施工员和班组承包人核定并经员工本人签字的原始考勤表一起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财务于每月15日前按工资表数目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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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划拨到各人的银行卡内。
2、为明确项目部管理,班组与员工签订协议时必须明确支付方法、计时单价等。每月按完成工程量支付70%,支付用途、对象必须明确。员工凭卡领取工资,若有代领必须本人到项目部签字办理手续,方可委托他人代领。
3、未搞好落手清,份内工作丢项或延迟,项目部派人代帮工,价款按产生费用的2倍扣回。
4、工程款结算时应扣除项目部各种罚款,若有计时用工,项目部按实补贴。经分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签字交项目部审核后,与职工工资表、分管施工员监督考勤的考勤表一起上报财务。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与施工有关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2)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质量交底、项目部管理规定与班组交底、作业指导书交底;
3)落实乙方与其它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
4)负责指导乙方按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督促施工进度,及时验收上道工序,核定工程量。
5)协调机械使用,垂直运输等一系列优质服务项目,有关施工方面有求必应,解决实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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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创造最佳施工条件,签证工期顺延时间。
6)负责落实乙方施工临时用电的电源和临时用水的水源设施等。
7)抹灰班组的施工人员住宿用床由甲方供应,租住房甲方不提供。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自行组织力量施工,不得以分包和转包,承包人或委托负责人在现场时间不得小于90%,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内部管理混乱,质量、安全、进度及各工种之间协调都不符合统一要求,双方协商方案,整改后仍达不到顺利施工要求,自动放弃处理,按完成的工作量×单价×75%支付,25%作为抵补下一个班组进场调遗,作为提前准备费用。
2)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保持稳定,不得失控失调。紧跟甲方总体进度计划,在无意外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前提下,在旬进度乙方因自身管理不善引起进度延误,甲方罚乙方人民币 伍佰元 /天,影响其他工种作业,罚乙方人民币 贰仟元 /天,在当月结算的工资款中扣除。
3)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乙方与分包组、分包组与员工必须在项目部担保见证情况下签订劳务协议,未签订劳务协议的按50%进度款支付当月人工工资。
4)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乙方班组员工,进入工地必须与项目部、施工承包班组签订劳务生产安全协议,由乙方汇集员工身份证上交项目部复印。乙方员工应戴工作卡上班,进出大门应及时刷卡。
5)乙方员工考勤表统一挂在甲方施工办公室,分管施工员监督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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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承包责任人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异地指挥或委托无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指挥操作。及时参加项目部的各种会议,会议迟到者罚款200元/次。
7)乙方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正确佩戴项目部发放的安全帽。
十、其他
1、如果乙方在正常情况下,产生严重的质量问题,或施工人员不足及无故拖延工期,在甲方责令整改或指导无效的情况下,即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结算,其中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工期延误费均在75%结算款中扣除。
2、乙方无故停工或撤离施工人员在项目管理者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3、本工程不提供施工人员的食宿,由班组负责自行承担。
4、本工程安全目标为确保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在相关主管部门检查中,若由于乙方原因,在检查评分标化中失分,罚款 伍佰元-壹仟元 /次。
5、甲乙双方在履行中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派代表协商解决,或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由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经协商、调解,乙方直接上访上诉的,由乙方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聚众,若有发生,处罚如下:在项目部每次2000元,到公司每次5000元,影响到社会和有关部门者每次10000元,直接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7、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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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立字为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 方: 代 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代 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