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 第15卷第1期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0URNAL OF BA0T0U VOCA ̄ONAL&TECHNICAL COLLEGE March.20l4 V01.15.No.1 元朝的历史地位新探 朱晓真 朱效人 周子清 (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内蒙古包头014030; 2.华南理工大学经济贸易管理学院,广州5 10006) 摘 要: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元朝是我国历史上由蒙古族建立并占统治地位 的空前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在历史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我国历史上大多数朝代是由汉族统 治者掌握政权,对以蒙古族为统治者的元朝,史学界曾出现种种非议和责难是应该认真分析研究 的。元朝发展农业等一系列措施,对元朝社会乃至后来历史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其建立是历史的 一个发展和进步。是少数民族和汉族关系的一个大融合。 关键词:元朝;历史地位:统一 Research on the Historical Position of Yuan Dynasty Zhu Xiaozhen Zhu Xiaoren Zhou Ziqing (Social Science Department,Baotou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Baotou Inner,Mongolia 0 14030;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ration,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 10006) Abstract:China is a country which has a long history and multi ethnics.Yuan Dynasty was a multi ethnic feudal dynasty built by Mongolian and it took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In China,most of the dynasties were con— trolled by Chinese Han.Criticisms in Yuan Dynasty controlled by Mongolin shoulad be analyzed.Meanwhile,some meas・ ures of developing agriculture had a deep influence on the Yuan Dynasty and the later history.The establishment of Yuan was a progress of history and the fusion of different ethnics. Key words:Yuan Dynasty;historical position;unification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历史 发展中,各民族互相支援、互通有无、彼此影响,结成 历史上空前大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按理说,在 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尽管在旧社会各民族的地 位不平等,存在着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斗争,乃 至于战争,破坏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家庭。但通观历 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应该是平等的,所以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资格取得全国的统治地位。但 是,由于历史上大汉族主义的正统观念作祟,长期以 来对元朝的统治,对元朝的历史作用及地位的评价 史,统一是主流,是发展的总趋势,是支流,是短 暂的。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鸦片战争,其间二千多 年中,有一千三百多年是统一的。这期间的绝大多 有失公允。普遍流行的看法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 一是认为元朝是中国封建社会里的“黑暗”时期,认 为这时期使中国的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使社会处 于停滞甚至倒退的境地;二是认为元朝是光明与黑 暗交织,进步与落后并存的朝代;三是认为元朝是把 数朝代和大部分时间是汉族统治全国的政权。少数 民族也曾建立过不少政权,但一般属于地方政权,未 能统一全国。历史上第一个实现统一全国的少数民 社会向前推进了,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提高了少数民 族的历史地位。上述三种看法,前两种在较长一个 族政权,是蒙古族占统治地位的元朝。元朝是我国 收稿日期:2014—02一l1 作者简介:朱晓真(1969一),女,山西太原人,馆员,主要从事教学资料室的管理及研究工作。 33 朱晓真等:元朝的历史地位新探 时期的史学研究中起了主导作用。第三种看法的形 征服,不言而喻地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 的生产力。但在长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 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 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元朝 之所以能建立少数民族对汉族和其它民族的统治, 统一中国,也是受这条规律制约而发展向前的。马 成和传播,还只是近一时期的事情。我认为,对第三 种认识应该引起十分的重视。我相信在广泛和深入 的研究中,这种认识将会被人们普遍接受,也就是元 朝的历史作用将被更充分地肯定,它的地位将会被 更多的人所认识。个人看法略述如下: 一、要明确元朝的历史时间观念‘ 元朝的统治时间,也有几个说法。严格地说,从 克思恩格斯的论断为我们观察和评价元朝历史提供 了准确的依据。我们也必须以此为准绳,才能对元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废除“蒙古” 国号,改国号为“大元”开始,到元顺帝托懂铁木尔 至正---j\年(1368年)徐达进大都,元亡,即公元 1271—1368年,首尾九十七年。元朝统治全国的时 间不算很长,但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有它的许多新特 点,有些对后世产生了很明显的历史影响和作用。 因此,元朝是中国历史上有重要意义的朝代。过去 对元朝的评论往往从公元1206年铁木真被推举为 全蒙古的可汗,建立蒙古汗国,即从成吉思汗开始。 笔者认为,从历史的延续性和不可割断的关系来说, 从元朝的发展上,完全有必要联系这六十多年的历 史。但是,对元朝本身的评价,应该以时论事,这里 有个时间的界限。如果没有时间界限,有些事情是 说不清道不明的。 明确了元朝的时间概念,有好多历史上的问题 就可以迎刃而解,有些争论也可以有统一的认识。 二、元史研究中对元朝的非议问题 1.认为元朝蒙古族民族文明程度低,粗陋、落后 这种观点认为蒙古族是崛起于漠北的游牧部 落,经济生活简陋,生产技能幼稚,生产方式远不如 被征服民族。他们特别举出例子说元朝统治者进行 统一战争中表现的残忍性和破坏性,认为这是破坏 生产,把社会拉回倒退。关于这种非议,马克思恩格 斯的经典著作中的有关精辟论述完全可以辨明。马 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在一切征服 中可以有三种情况:征服民族或者把自己的生产方 式强加于被征服民族;或者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 下去;或者由于互相影响产生一种新的综合制度。 元朝统一中国之后,并没有把它的生产方式强 加于被征服民族——汉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事实上 也是不可能的。马克思还指出:“依据历史的永恒 规律,野蛮的征服者自己总被那些受他们征服的民 族的较高的文明所征服。”元朝统一中国的过程中, 逐步采用“汉法”以维持和巩固它的统治,正说明了 这个历史的必然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 也这样说过:“每一次由比较野蛮的民族所进行的 34 朝社会及历史进程有正确认识。 先说战争。历史上的各种战争无疑都是残酷的 且具有破坏性。元朝在它征服汉族和其它民族的开 国建元过程中也不例外。忽必烈以前,蒙古贵族凭 籍着本民族善骑射等优势,进行了一系列征战,表现 了很强的战斗力。其原因:一是他们长期的游牧生 活,锻炼了耐寒顽强视听敏锐的素质;二是他们以血 缘关系组织成,战斗力特别强,加上按照蒙古军 队的习惯,被征服的城镇乡村,财物人口均由战胜者 共同分享,无疑地刺激他们的战斗力的提高。因此, 他们往往长驱直人、势如破竹,进行着对内对外的 征服战争。金主赏言:“蒙古所以常胜者,持北方之 马力,资中原之技巧,朕实无如何。”可见这种战争 的严酷程度。确实破坏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但这场 战争却是在当时条件下适应着完成统一全国的需 要,起着推动统一事业的进程的历史作用。列宁说 得好:“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象一切 战争一样,不可避免的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 痛苦,但是它们仍然是进步的战争,也就是说它们促 进了人类的发展,加速的破坏极端有害的和反动的 制度。(《列宁全集21卷279页》)元朝统治者在开 拓性的征战及设法巩固自己的政权过程中,到太宗 窝阔台时,在耶律楚材各族地主的帮助下,正逐步认 识到屠城的危害性,认为屠城会引起汉人的激烈反 抗,又严重地破坏生产力。耶律楚材在奏本中说: “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 ……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栗四十万石,足 以供给。”(《元史》146卷耶律楚材传)忽必烈于 1254年南征云南时,本欲屠城大理,由于刘秉忠等 谏说,终于未进行屠戮,把战争的破坏降到了最小程 度。之后,元朝的屠城旧制度逐步得到了改变。 他们渐渐认识到改变屠戮为按抚对巩固统治和增强 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同时,从战争的目的及作 用可以进一步认识元朝的历史地位。任何一个古代 王朝的更替,哪个不是用战争的手段实现的呢?都 朱晓真等:元朝的历史地位新探 是用战争达到目的的,元朝统治者以此手段实现了 中华多民族国家的大统一。我们认为统一就是进 步,则是落后。因此,以战争作为非议元朝的一 个论据是站不住脚的,至少是不公允的。 2.元朝统治的扩地放牧问题 元朝统治者在建立元朝前,蒙古贵族进入中原, 企图以他们的落后生产方式(相对于中原的生产方 式而言)改变中原的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 的:即“征服民族把它的生产方式强加于被征服民 族。”这是一种规律,应该历史地看待这个问题。蒙 古族当时想扩大牧地的愿望是为了发展生产,只是 以高就低,用他们的习俗来改变客观存在的社会生 活,但这与那种存心为了破坏生产是泾}胃分明的两 回事。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当时的历 史条件、地点、时间以及具体情况出发来考察这个问 题,决不能不切实际地夸大元朝的扩大牧地问题。 非议元朝扩大牧地的主要依据是:太宗窝阔台时蒙 古大臣别迭等人提出:“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 以为牧地。”“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 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元史》146卷《耶律楚材 传》)这个提议,其实被汉化了的耶律楚材否定了, 议而末行。 在蒙占族征战到元朝建立并统一中国期间,从 成吉思汗到忽必烈,一直存在着农牧争地问题。元 世祖时,赵天麟曾上疏:“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农 田近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孽畜”。(《续 通考》卷一《田赋》)可见,当时扩展牧地是存在的。 对造成的结果,应该第一承认这种事实;第二应该具 体分析,再做出全面综合的结论。 一是要看扩地的时间,分清这种扩地放牧与元 朝的一贯的界限。历史上所说的扩地放 牧,在时间上,是指公元1213年至1260年间的这 一段比较严重。即是蒙古族进兵金朝开始,1215年 下金中都,直指南京(今开封)到1234年灭金,继续 南进到忽必烈即大汗位为一个阶段。之后,蒙古贵 族逐步认识到这样做的危害性而有所收敛了,当然 不是一刀切,就是说后来也还有一些。可见,这种扩 地放牧是在元朝开元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决不是元 朝的国策。 二是从空间上说,即从受扩地放牧而造成的破 坏地域上来考察。从资料中可见受害地区并非都一 样,是局部性地。这些地区主要是中原一带受害严 重一些,具体说就是河北、河南、山东等地。从元朝 的疆域看,即使上述三省受破坏,在全部版图上也只 是十几分之几的地区,怎么能以此一隅而论证说元 朝破坏生产和使生产倒退呢?实际上,即使北方遭 受破坏,尚有其它广大地区的生产还是在发展着,何 况北方经济的破坏早已从金、辽就开始了,更不能以 此完全归罪于“元朝”。 三是元朝分四等人,分而治之,有意制造民族矛 盾和民族压迫,以利其统治。这种非议,仍然是离开 了元朝的历史事实。诚然,元朝有四等人的分别,然 而,这种划分在官府的一些文书中有体现,并无明文 规定。退一步说,旧中国的历史上,、民族 分歧、民族压迫、民族战争是客观存在。关于元朝把 人分成四等的情况,决不能笼统地谈。从资料中发 现:元朝的四等人提法本身就不是很清楚的概念,它 的划分界限也是不严格的,必须具体分析,才能看清 。《元史》卷85《百官志。序》中说:“世祖…定 内外之官,…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 之,而汉人南人戚焉而为。赵翼《二十二史剖记》卷 30载:“元制百官皆蒙古人为之长”。书中更有事例 说明:“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中书 者为政本之地,太祖太宗时,以契丹人耶律楚材为中 书令。”这是指在元末定制以前。至世祖时,惟史天 泽以元勋宿望为中书右丞相(元以右为上)。仁宗 时,欲以回回人哈撒为相;哈撒以故事丞相必用蒙古 勋旧,故力辞。帝乃以伯答沙为右丞相,哈撒为左丞 相。太平本性贺,名惟一。顺帝欲以为御史大夫。 故事。台端非国姓不授,惟一固辞,帝乃改其姓名日 太平,后仕至中书者左丞相。终元一世,非蒙古而为 丞相者,止此三人。哈撒尚傺回回人,其汉人止史天 泽贺惟一耳……”。可见,在建元之后,虽有人等之 分,但亦有非蒙古人人官佐朝的。另外,在刑律中, 也可看出:有人等区分。至元九年(1272年)五月, 禁汉人聚众与蒙古人斗殴(《元史》卷七《世祖纪》) 又:“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 并全征烧埋银(《元史》卷lO5((刑法志杀伤》)。这在 当时的刑律里体现出来的内容,反应了真实情况。 蒙古人犯罪,同样罚“出征”等,只是与汉人有轻重 之别。在科举取士上看,这种复杂情况更清楚:汉 人、南人、色目人、蒙古人都可参加科举考试,只是蒙 古人色目人考的场次少(二场),科目少,而汉人、南 人则要多考一场,内容也多。如果中举,则“蒙古色 目人可为右,汉人南人只可为左”。蒙古授官可为 从六品,色目汉人降一级(《续通考》卷214((选举考 一》)上述事例,完全说明: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的法 律把人分成四等,事实上是存在的,但根据这些记载 35 朱晓真等:元朝的历史地位新探 就断定元朝“故意制造民族隔阂和”,实行 民族压迫,这种结论也是不确当的。应该明确四等 人的各自范围。蒙古族虽然是统治地位上的民族, 但其本身就是由不同氏族组成的。据陶宗仪《辍耕 到民族平等,实现民族平等。因此,在考察全部历史 时,对元朝的民族压迫问题视为不可赦免的罪过,这 是一种历史偏见。 四、元朝社会经济在历史上的地位问题 录》载:蒙古族有七十二种之多,他可分为皇族与其 他族二组。色目人也有三十一种。所谓色目人者, 有两种意义:一是指偏僻少数的意思(钱希白《南部 新书》卷丙);二是指蒙古人、汉人以外形态未熟悉 者,逐用“色目”二字以形容他们。(箭内亘《满鲜历 明确元朝的历史年代及范围以后,我们对元朝 的社会经济情况可进一步分析,进而对元朝的历史 作用也会有更清楚和全面的认识。过去有一种观点 说元朝的社会经济停滞了,这是对历史上的元朝政 权的偏见。元朝的社会经济是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 史地理研究。色目考》)可见,就此意义上说,色目 发展的,完全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有以 人就是我国西北各民族及中亚、欧洲国家的民族。 下表现: 名称繁多,姓氏复杂,有“各色各目”,故称之为色目 1.重视和发展农业生产 人。汉人在当时是一种不确切的统称。《缀耕录》 从太宗窝阔台(1229—1241)开始,在耶律楚材 记载着汉人包括如下八种:契丹、高丽、女真、竹因 等人的帮助下,开始对农业重视起来,使元朝的北方 歹、术里阔歹、竹温、竹亦歹、渤海。显然不是我们常 经济恢复得很快。到忽必烈即位,可以说对农业生 人理解的汉人概念。实际上,汉人是指淮河以北、原 产已很重视了,并且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以农桑 来金国统治下的汉族和各民族,还包括较早征伐过 为急务”,“戒蒙古军不得以农田为牧田”。元之重 的云南、四川的各民族人民。南人处于最下等。南 农,自世祖始…其劝课农桑之法,度越唐宋…同时, 人又称“新附人”,就是指最后被元朝所灭亡的南宋 命令各路宣抚司选择通晓农事的人当官。后来又设 统治的南方汉族与其他民族。那时就指江浙、湖广、 立专司农业的官吏,至元七年(1270年),“立司农 江西等省的各民族人民。综上所述,元朝的所谓四 司,以左丞相张文谦为卿,司农司之设,专管农桑水 等人的划分,不是、至少不完全是以民族简单划分 利…,而且,“又颁农桑之制一十四条”《元史》卷93 的,实际上是以征服先后及地域来区分的。这在史 《食货志》。1273年令编“农桑辑要”之书颁行于人 书中可见。 民群众,使农民重视农业,克服轻农的做法。不仅如 金元取中原后,俱有汉人南人之别,“金则以先 此,元朝对从事农业的农民,进行一些利于农事生产 取辽地人为汉人,继取宋河南山东人为南人。元则 的组织编制工作,“诸县所属村疃五十家为一社,择 以先取金地人为汉人,继取南宋人为南人。”(《二十 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社中有疾病凶丧之 二史剖记28》)在南宋看来,蒙古、色目、汉人都是北 家,不能耕种者,众为合力助之。一社之中灾病多 人,而它的遗民则是南人。汪水云诗中有这样的句 者,两社助之”。在北方,成立“锄社”,“先锄一家之 子:“西塞山边日没处,北门关外雨来天。南人坠泪 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这些“锄社”间,同 北人笑,臣甫低头拜杜鹃。”(《遂昌杂条》)这里的南 样有互助互利的做法。元初四十余年中,就出现了 人、北人,显然是从地域上说的。还有的书上写着: 《农桑辑要》《王祯农书》、《农桑衣食撮要》三部农 汉人南人之分,以宋金疆域为断。江浙、湖广、江西 事巨著,确实反映了元朝在恢复和发展农业上有很 三行省为南人。河南省唯江北、淮南诸路为汉人。 大的贡献。另外,在提倡垦殖的同时,又扩大屯田, 这就更清楚地证实了“四等人”之分,决不是按民族 并出现了军屯、民屯、军民合屯并存的多种形式,成 来分的史实。所以,无论是从时间的先后、地域的区 效显著。据枢密院1286年奏议中载:“前谴蒙古军 别都可以说明,元朝实行四等人的划分与统治,与民 万人屯田,所获除岁费外,可粜钞三千锭”。 族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而应该进一步的分析与评论, 2.兴水利,便交通 更不能把元朝的统治简单概括为蒙古人统治并因此 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兴修水利势在必行。元朝 而鞭挞。 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机构和专管水利的官 三、要正确认识民族压迫问题 吏,有都水监,在地方有“河渠司”,掌握水利事 民族压迫的这个提法是不尽科学的,只能是一 业。交通事业,尤其是水路交通的开发,同样是元朝 种习惯的说法。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民族压 的一个突出成绩,元一代贯通了南北方运河,沟通了 迫始终是存在的。只有在中国党领导下,才讲 杭州到大都的航运。把原来隋朝开辟的运河河路经 36 朱晓真等:元朝的历史地位新探 河南改为经山东北上,缩短了九百多公里,节省了人 天下之半“,把他们这些人”籍为编民《元文类》卷 力物力,不仅方便了灌溉,而且促进了漕运,仅粮食 57,并且对那些“匿占者”要处死。可见为了解决 一年就可以北运五百万石。又如著名的天文学家郭 “驱口”问题,“立法未尝不严”。 守敬,他是一位水利专家,在他主持都水监工作时, 显然,经过元初几十年的明令严禁,“驱口”在 亲自到各地规划,仅在宁夏就修复了大小河渠八十 数量上应有明显下降,至于某些官吏“持功牟利”因 多条,灌溉面积达九万顷。 而仍占有一部分“驱口,虽然存在,总不能说是元朝 3.人口增长,物产丰富 还在纵容此事的发作,恰好是在扼制。有的书上称 一二七一年(至元八年),元朝全国民户为 “汉人”被抑为奴婢的至少在一千万以上(吕振羽 1946270户,不足2百万户,不到一千万人。但是经 《简明中国通史》)这个数字似有不确之疑。当时 过经济恢复,生产发展,到1330年(至顺元年),户 (1290年)全国总人口才五千多万,出现上千万的汉 口已增到13400699户,即一千多万户,人口达七千 人奴婢,难以令人信服。总之,认为元朝存在“驱 万,这里面包括新增加原来南宋的人口,但自然增长 口”是历史的倒退似乎有点过火,应该公平地讲, 也占了一定比例。从粮产量来看也有了较大提高。 “驱口”是奴隶制的残余形态,不仅保留在元朝,乃 关中地区小麦“盛产天下”,不少地区出现了“年谷 至前的云南、,此种情况明显存在,不可以 丰衍,民庶康乐”的景象。1274年汾水流域的绛州 偏概全。元朝建立后的一系列措施确实标明社会在 (今山西新绛)亩产“一钟”(约200斤左右)江南地 发展,民族在兴旺,历史在前进。历史清楚地展示 区则更高了,仅浙江一省的岁粮就占全国岁粮的总 了:元朝奠定了中国的辽阔疆域,再一次促进了多民 数的三分之一多。在研究元朝社会经济时,有些人 族的融合,对我国的历史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 以“驱口”为根据非议元朝,这JL Ji ̄便作一分析说 我国成了当时世界上最辽阔、最强大的和最富庶的 明。“驱口”,是元朝在征战中“被俘获驱使之人”。 国家之一。 这在元朝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北方称 “驱”,南方称“奴婢”。1254年,宪宗蒙哥忽必烈南 参考文献: 征云南,大将阿速攻襄阳时俘虏人口五万。中书平 [1]列宁全集(21卷):279. 章政事,阿哈马有驱口七千人。阿哈马于1282年被 [2]钱希白.南部新书(卷丙)[M] 杀。他任职二十年,有一半时间也在元朝建立前。 [3]元史(卷93)食货志[M]. 但毋庸置疑,这是事实。问题是还有它的另一面。 [4]元文类(卷57). 元太宗窝阔台时开始,就谈了释放驱口之事,耶律楚 材更做了不少这方面的工作。”驱口”寄留诸郡,居 (责任编辑高云伟) 一——卜n—+一“—斗一一—+_”—-卜”—-+-”——卜”—-+_”—+-”—-卜”—・卜”—-+-” (上接第30页) 的安全性,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lse//温度为负 {distance—data=distance_data (332—0.607 Temperature)/20000;} 参考文献: } [1]韩博奇.车载倒车雷达系统的研究[D].哈尔滨:哈尔 if(succeed_flag:=0)//未响应外部中断 滨工业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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