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招标文件、交纳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管理办法(暂行)
为满足公司对新办公楼的使用管理要求,现就招标代理业务操作中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等手续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发放招标文件、交纳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责任人:招标一部为***,招标二部为***,招标三部为***,具体督办人:招标一部为***,招标二部为***,招标三部为***。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检查、考核业务人员的发放工作。督办人具体负责办理申请、工作安排、协调保障工作;
2、招标部门督办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持《招标代理工作联络表》(见后附表),向公司申请固定接待室一间,经公司所长室审批同意后交保安;
3、招标经办人于办理业务当日上午8:30,从门卫室领取对讲机,并于下午17:30将对讲机归还门卫室;
4、投标人到达后,保安须按程序办理访客登记手续,填写会客单,用效证件换领胸卡,挂在胸前,将投标人领至接待室,同时联系相关部门经办人前来接待; 5、招标部门经办人在接到保安通知后,须在5分钟内到达接待室,为投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6、如果当天同时发放招标文件超过2个项目或投标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部门须安排专人在接待室等候;
7、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到现金、支票,允许投标人在招标部门人员陪同下进入办公楼,办理相关手续;
8、办理完相关招标手续后,招标部门人员须签好会客单,嘱咐投标人归还胸卡,换回有效证件,并将投标人送出公司门口。
所长室 2011年10月13日
招标代理工作联络表 序号 使用部门 日期 时间 (一部/二部/三部) 用途 (交纳/退还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座机 预订 接待室 备注 (紧急联系人、电话) 所长室 审批 4 5 6 督办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