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 ST合金 公告编号:2011-001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司法过户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概述:
近日本公司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10)大民三初字第112号〗及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于2011年1月27日下达的(2011)甘民执字第387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机集团”)向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借款7500万元。并于2010年5月18日以辽机集团持有的合金投资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万股为抵押(详见2010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0-017号)。按照双方2009年11月30达成的借款协议书约定的利率计算方式,截止2010年8月10发生利息、罚息共计人民币83,083,533.75元,依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民事调解书〖(2010)大民三初字第112号〗辽机集团应于2010年12月5日前向富丽达偿还本金及利息人民币83,083,533.75元。辽机集团逾期未能偿还,依据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甘民执字第3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辽机集团将其持有的已质押给富丽达的合金投资3000万股份过户给富丽达。
本次股权司法过户完成后,富丽达将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辽机集团还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71,919,7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大连市民主广场3号
法定代表人:吴 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2100001019169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 21020270179371X
地税 21025070179371X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加工制造;实业投资和经营;仓储运输业务;旅游信息、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及上述商品的内销贸易。
经营期限:自1993年9月29日至2043年9月28日 2、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 名 称: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萧山农二场 法定代表人: 王晓红 注册资本: 2750万美元 营业执照号码:330100400000083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 330181749454362
地税 33018174970770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 经营期限:30年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变动前
秦安昌(实际控制人)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43%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后
秦安昌(实际控制人)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 44.% 7.79%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辽机集团与富丽达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