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泽明眼科医院 疫情期间体温报告制度
1. 院长是体温监测指导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
2. 科室负责人是体温监测工作第一责任人;科室体温监测负责人对员工体温的测量、记录、上报负全责。 3.员工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工作。
4.各科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工作,必须实测、实登,准确记录监测时间、度数。 5.要求采用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
6.员工体温每天监测2次,每天分别在上午上班前;下午上班前;中午班或夜班予以上班前测量1次。
7.如有异常体温立即脱离工作环境,采取隔离措施。
8.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禁止自行处理做相应检查,必须到发热门诊排查并上报科主任、护士长,由科主任、护士长第一时间上报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
9.医院疫情督查组、科室负责人、科室感控督查员把体温监测工作作为日常督查内容。
10.督查发现有未按体温监测工作要求落实的参照《关于医院感控质量的奖惩补充制度》予以处罚。
执行日期: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