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
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篇一:
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王 ,男,1970年9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玉环县村。联系电话:
被告玉环县 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县珠港镇坎门东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 ,经理。联系电话:
诉 讼 请 求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3000元。
事 实 与 理 由
XX年11月12日,被告以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XX年11月底还款50000元,第二期于XX年6月底还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直至今日,分文未付。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作出调判。
证 据 和 证 据 来 源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被告出具的借条复印件一份。
此致
玉环县人民
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
篇二:
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某某,男,19 201X年X月X日生, 族,住所地 市 区 路 号 室。
被告某某,女,19 201X年X月X日生, 族,住所地 市 区 路 号 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 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 201X年X月X日止,原告尚有本息 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区人民
起诉人: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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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欠款起诉书
原告:
马伟,男,XXX年08月29日,汉族,文化程度大专,住址:
北京市大兴区义和庄东里3号楼401。
被告:
胡佳杰,男,XXX年09月14日,汉族,大专,工作单位:
湘潭OPPO手机,职位:
业务员,住址:
湘钢新一村7栋31号。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1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年07月31日,并由原告支付宝转账支付,约定201X年08月月底归还。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胡佳杰偿还原告马伟人民币1000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湘潭市中级人民
原告:
马伟
代理诉讼人签字:
XXX年11月15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2份;
二、证据一份;
三、原告授权诉讼代理人
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
附送:
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3篇
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3篇
借款不还起诉书范文篇一:
民事起诉状
原告:
***
性别:
* ****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
*********************
现住**********************,手机:
************固话:
************** 被告:
***********
性别:
* ****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
**
身份证号码:
**************
现住******************,手机: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
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
起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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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起诉状
原告:
姓名,男,出生年月:
年 月 ,身份证 ,现住 ,联系电话:
。 被告:
姓名,男,现住: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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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X,男,1962年2月19日生,汉族,住XXX
委托代理人:
XX,女,住XX,联系电话XX;
被告:
XX,男,证件号码:
XX,地址:
XX
被告:
XX有限公司
地址:
XX
法人代表:
XX
诉讼请求:
1、判令一被告返还不当得利638
82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判令被告们支付原告因此纠纷产生的一切损失,包含并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201X年1月31日第一被告XX与原告XX签订《个人借贷记相关服务协议》。原告向第一被告借款28750元,借款利息为2
1.06%,借款时间为201X年1月31日至201X年2月25日,并可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到期为止的本息。
201X年8月6日原告致电第二被告提前还款,终止借贷关系,然而,被告实际支付本金加利息总共达到3835
82元,不满6个月利息竟然高达960
82元,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638
82元;另,第一被告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第二被告作为专业的咨询机构对于上述事情竟然明知而故为之,明显偏向于第一被告,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有恶意串通的嫌疑。故原告要求第一被告按照法律规定退还不当得利638
82元,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被告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特依法向贵提起诉讼,请求人民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
具状人:
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