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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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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安装船舶单项及其它工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外包总的合同时,签订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事故“四不放过”。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清洁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甲方按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为承揽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队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并指派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5、 乙方应该配备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具备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其中50人以上的队伍应设专职安全员一名。有两个以上队伍的公司,应设工地主任一名,安全主管一名。200人以上队伍应设安全主管一名,安全员两名。

  6、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适工条件进行把关,所有新进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入场手续,经公司、部门、乙方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乙方施工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外包队要进行安全教育。新进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进场证,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一经发现立即驱逐出生产区,并对所在外包队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特种操作证,主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无特种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操作(电焊、气割、火工、电工、叉车、行车、架子工等),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对所在外包队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无登轮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船台、船坞,发现违规立即驱逐出船台、船坞,并对所在外包队处以1500元/人次的处罚。

  8、 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天班前会检查人员的劳护用品佩戴情况,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通报安全违章、事故情况。进入船台或船坞的作业人员,应严格实行上下班点名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集中一小时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上周安全工作小结、违章违纪情况通报、违章人员自我检查、班组本周及当日安全工作要求、事故案例、安全规章制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并规范记录安全台帐。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由此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及甲方主管单位的相应处罚。

  10、 乙方应按规定为其员工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费用自理,工作服、安全帽的颜色、标识应当按照甲方相关要求配备),并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11、 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内工作,不得擅自到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作业区。乙方不得指派本队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所揽工程以外的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2、 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3、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4、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备。如外包队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如向甲方借用或租用设备和工具,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就表示该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维修按成本收费),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5、 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6、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7、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8、 乙方作业人员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船舶要害部位动火作业时,应按照《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三级动火规定》,向甲方主管部门办理动火申请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甲方主管部门对必须测爆的部位应向乙方提供测爆报告单,乙方必须接到甲方主管部门提供的测爆合格单后方可进行热工作业。

  19、 乙方作业人员从事密闭空间、高空作业、大件起吊等危险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策划,并确保安全措施按照规定得到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

  20、 乙方承揽涉及尘毒作业时,必须负责对其作业人员按有毒有害作业体检要求进行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场体检,体检情况报甲方备案,费用自理。凡患禁忌病的人员和不宜从事实际作业工种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1、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对情节严重的或不听劝阻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停工,并按甲方有关奖罚规定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主动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2、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安监局、以及甲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主管部门及时上报。

  23、 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其它意外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须及时处理解决。事故及善后处理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另外,善后处理的地点应放在甲方公司以外,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4、 属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参照《江苏省南通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25、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26、 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同时向甲方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汇报。

  27、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避免向环境排放危险物质或成分并将其降至最低程度,并将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损害的危险降到最低程度。

  28、 乙方应按照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处理和分包工程有关的废弃物。

  29、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无补充说明,应填“无”):

  30、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外包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效期等同于该合同中的起止日期。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审核(编审)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内 容土建工程、装饰装璜工程、水电消防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附属零星工程的预算及结算。 地 点: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工程结束内所提供工程咨询(审核)所需真实、全面的相关资料(其中图纸一式 2 份)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件。

  4、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乙方工作意见;

  5、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6、及时支付乙方咨询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4、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5、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在甲方资料提供义务履行的前提下,按时在约定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出具报告书。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总工程(包含附属工程及零星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定金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2、支付方式:根据约定进度的总造价,甲方按照每次预算支付百分之七十(70%)给乙方,剩余百分之三十(30%)在结算审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但审计时间不能超出约定工期一个月,如果甲方原因造成超期,甲方无条件支付乙方所有费用)。附:假如单笔预算价钱不到一百万,可以累积到一百万再付费用。

  3、期限:按照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服务。附:假如因甲方中途停工,乙方有权力要求为之前所做工程结算.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4.由乙方技术方面在施工合同外争取的费用(及技术变更),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出预算外利润的30%提取费用,甲方在变更资料有关单位签字生效后,甲方需按比例支付乙方的费用。

  5、为本项目发生的专家评审费、考察费及工程所需的应酬费由甲方负担。

  6、甲方按照协议将工程技术服务费汇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 贵州湘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贵阳观山湖富民村镇银行股分有限公司 账户:_

  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在协议书生效后 3 天内,委托方向咨询方如实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施工图纸、电脑两台、保证我方人员住宿、生活及水电、安全帽等。

  2、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乙方对甲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具有保密义务;甲方有不能挖取乙方的技术人员的义务。

  3、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协议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仲裁机构 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按司法程序解决。

  五、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

  六、 其他:

  1、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务,甲方付清服务费终结。

  2、 本协议书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执两份。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作、诚信诚实、共赢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及目的

  双方明确本合同是为 工程服务。

  第二条:工程期限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2.1 乙方应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2.2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3.1工程造价以实际发生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为准。造价预算为 人民币: 。(¥ 元)

  3.2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按预算总额 %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至 %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余额待竣工决算后 天内付清,余额按结算总额 % 元保修期满后 天内付清。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提出竣工结算报告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接到报告之日起 天内提出意见,愈期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收款。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4.2保修期为 ,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 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即进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由质监部门裁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1) 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手续。组织对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

  (2) 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设计文件、消防、环保等要求,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和房屋安全鉴定书,各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设计要点,提供工程所需的水、电设施。

  (3)按约定付工程款, 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5.2乙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 天内编制施工计划报送甲方监督执行。

  (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3) 施工中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发现的属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

  (5) 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第六条:双方责任约定条款

  6.1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

  (2)不能按期付款。

  (3)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6.2因乙方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第七条:知识产权

  7.1 乙方保证因其设计的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若涉及第三方权利授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解决。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

  7.2 甲方因专题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为甲方进行此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7.3 乙方保证将其所知识成果的完整版本交给甲方,同时所制作的设计及相关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第:双方免责条款

  8.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保密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另一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技术秘密或保密资料及其他相关的信息,非经上述资料或信息所有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导致保密内容灭失、公开、披露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而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8.2 因甲方修改设计或延误提供设计内容资料,从而延误乙方正常设计制作进度的情况下,乙方不负担因此造成延误的责任。

  8.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并且该方应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将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另一方。但是,一方已经实施了违约行为,但合同尚能继续履行并在守约方书面确认后,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仍要承担因之前的违约行所引起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第九条:协议终止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另一方可以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书面通知必须说明所违反的条款。

  第十条:合同及附件修改

  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定。该合同与其附件资料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

  11.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付款,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但该滞纳金的总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且该滞纳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其全部应当履行的义务。

  11.4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按约定时间完工。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延迟金;若乙方在约定的最后交付日期起超过 20日仍未能交付工作成果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0%的违约金。 11.5 由于乙方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且工作成果经3次修改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对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

  11.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任一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违约。给甲方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乙方予以赔偿。

  11.7 由于乙方侵权引致与第三方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说明

  12.1 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即生效。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双方可就具体事宜达成其它协议,有关协议的效力与本合同互不影响。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明确。

  第十三条:附则

  13.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13.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

  ������������������������������������������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深圳市兴发琩节能设备*限公司

  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时 间:����年����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电工程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节电系统工程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用电情况向甲方提供节电系统工程服务为甲方达到节电的目的。

  2、所需安装设备及价格如下: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节能改造费 5% 1 批

  异地安装费 2% 1 批

  总计人民币(元) ¥

  二、工程总价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节电设备及节电改造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以上报价为深圳提货价(含普通销售),可代办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试机的安装及相关约定

  通过对甲方用电情况的综合分析,为确保甲方经过节电改造后能够达到≥ %的节电目标,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节电设备进行节电改造测试: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节能改造费 5% 1 批

  异地安装费 2% 1 批

  总计人民币(元) ��¥

  1、试装设备的所有权约定

  本协议书的所有试装设备在试装期间为乙方所有。

  2、试装验收测试程序

  试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和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起运行节电设备七天进行性能测试,并书面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3、试装验收测试方法

  节电效果:

  双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进行验收测试,节电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在负载不变的情况下,记录电表读数P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P2,P2-P1=W1,W1是没有装节电设备时的��小时耗电量,双方将此数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在相同的负载条件下,把节电设备接通,记录电表读数Q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Q2,Q2-Q1=W2,W2是安装节电设备后��小时的耗电量,双方将此数值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稳定性测试:

  在保证测试设备正常运作的基础上,进行节电设备七天的试运行,若测试期中(1)稳定;(2)不影响甲方正常用电;(3)安全;则视为合格。

  4、试装验收测试标准

  双方同意把本协议第六条中的W1和W2两个值作为测试计算的基准值,节电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W1-W2)÷W1]×100=节电率

  上述计算所得之百分比数值为节电效果。

  5、试装验收测试合格后有相关约定

  经双方验收测试后,若经乙方安装兴发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在双方测试验收3日内甲方则需履行本协议之第四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节电改造试装设备总价款的 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甲方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装前甲方需先支付总工程款5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取预付

  款后45天内进行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再付工程款 45%,余款5%于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工程要求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用电历史数据;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和机器安装环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坏);

  3、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电负载应以签约时之用电负载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电负载(设备),需事先知会乙方,甲方擅自增加节电设备负载而超过节电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节电改造工程施工计划,提交甲方确认;

  2、按约向甲方交付节电设备,并按计划进行安装;

  3、节电改造完毕,乙方保证甲方经乙方安装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节电效果;

  4、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节电设备主件提供保修�� 年的服务承诺。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给予甲方验收,若发

  现设备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应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

  签字确认;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三天内未验收或无异议,应视为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节电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当使用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方必须负责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由乙负

  责修复。保修期之外的设备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设备,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款30%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

  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8号

  潮汕大厦11楼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节电系统工程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电工程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节电系统工程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用电情况向甲方提供节电系统工程服务为甲方达到节电的目的。

  2、所需安装设备及价格如下:

  二、工程总价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节电设备及节电改造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以上报价为深圳提货价(含普通销售),可代办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试机的安装及相关约定

  通过对甲方用电情况的综合分析,为确保甲方经过节电改造后能够达到≥ %的节电目标,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节电设备进行节电改造测试:

  1、试装设备的所有权约定

  本协议书的所有试装设备在试装期间为乙方所有。

  2、试装验收测试程序

  试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和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起运行节电设备七天进行性能测试,并书面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3、试装验收测试方法

  节电效果:

  双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进行验收测试,节电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在负载不变的情况下,记录电表读数p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p2,p2-p1=w1,w1是没有装节电设备时的��小时耗电量,双方将此数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在相同的负载条件下,把节电设备接通,记录电表读数q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q2,q2-q1=w2,w2是安装节电设备后��小时的耗电量,双方将此数值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稳定性测试:

  在保证测试设备正常运作的基础上,进行节电设备七天的试运行,若测试期中(1)稳定;(2)不影响甲方正常用电;(3)安全;则视为合格。

  4、试装验收测试标准

  双方同意把本协议第六条中的w1和w2两个值作为测试计算的基准值,节电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w1-w2)÷w1]×100=节电率

  上述计算所得之百分比数值为节电效果。

  5、试装验收测试合格后有相关约定

  经双方验收测试后,若经乙方安装兴发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在双方测试验收3日内甲方则需履行本协议之第四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节电改造试装设备总价款的 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甲方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装前甲方需先支付总工程款5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取预付

  款后45天内进行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再付工程款 45%,余款5%于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工程要求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用电历史数据;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和机器安装环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坏);

  3、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电负载应以签约时之用电负载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电负载(设备),需事先知会乙方,甲方擅自增加节电设备负载而超过节电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节电改造工程施工计划,提交甲方确认;

  2、按约向甲方交付节电设备,并按计划进行安装;

  3、节电改造完毕,乙方保证甲方经乙方安装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节电效果;

  4、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节电设备主件提供保修�� 年的服务承诺。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给予甲方验收,若发现设备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应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签字确认;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三天内未验收或无异议,应视为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节电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当使用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方必须负责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由乙负责修复。保修期之外的设备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设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款30%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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