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二房东与租户签订的合同超过了与原房东签订的期限,二房东要负啥法律责任”。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二房东隐瞒房屋租赁的期限,与第三人签订超期房屋租赁合同的,属于合同欺骗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二房东承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二房东不是房主,无权签订出租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按合同条款规定,租赁金额、租赁期限、违约押金在合同条款上都已阐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已超过原房东(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期限。如二房东与房屋产权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产权人收回出租房,造成承租方不能租赁,合同条款无法继续履行,二房东违约,应赔偿承租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情形合同条款有规定,按承租方所交押金的双倍赔偿。如在房屋产权人与二房东合同到期后又续签的租赁合同没有造成承租方经济损失的,二房东无违约责任。另外,合同条款是否有:因房屋产权人提前收回房屋造成承租方无法继续承租的,二房东退还承租方押金,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有这一条,二房东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等。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这样规定,就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解决方案2: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按合同条款规定,租赁金额、租赁期限、违约押金在合同条款上都已阐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已超过原房东(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期限。如二房东与房屋产权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产权人收回出租房,造成承租方不能租赁,合同条款无法继续履行,二房东违约,应赔偿承租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情形合同条款有规定,按承租方所交押金的双倍赔偿。如在房屋产权人与二房东合同到期后又续签的租赁合同没有造成承租方经济损失的,二房东无违约责任。
另外,合同条款是否有:因房屋产权人提前收回房屋造成承租方无法继续承租的,二房东退还承租方押金,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有这一条,二房东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解决方案3:
二房东不是房主,无权签订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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